论抗战时期大后方的科技开发
史全生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发展大后方的经济,坚持长期抗战,维持军需民用物资的供应,重庆国民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大后方的科技开发,促进生产技术的发展。广大科技工作者也都发扬了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在那炮火连天,物质条件十分困难的环境下,仍孜孜以求,努力探索,使大后方的科学技术得到了较快发展,解决了生产中的许多难点,使大后方的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那末国民政府是如何开发大后方的科技的呢?大后方的科技发展概况和特点如何?有何历史影响和经验教训?对此学术界至今尚缺乏专门的研究,故本文拟就此发表一些个人意见,以作引玉之砖。 一 抗日战争之前,中国社会经济十分落后,许多重要的军事装备和日常生活用品都依赖进口。自19世纪末叶以后,中国对外贸易就一直入超。即使创办了一些大机器工业,也大都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七七事变以前,全国在实业部登记注册的工厂企业计2435家,其中东部海地区就有2241家,约占全国的92%,而上海一地即有1186家,约占全国的48.7%,占全国技术人员的41%。[1]而作为抗战时期大后方的西部地区的工业十分落后,许多民生日用品都依靠上海和东部沿海地区供给或进口。抗战爆发以后,上海和东部沿海地区相继沦陷,大后方便失去了这一重要的商品供应基地。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河内、仰光也相继沦陷,大后方又失去了全部出海口,进口通道被堵,只能通过中印航空线、中印公路和新疆陆路等有限的国际交通,与国外进行易货贸易。所以当年大后方的物资供应十分紧张,无论军需抑或民用物资都十分匮乏,对抗日战争造成严重困难。即如汽油,当年就有“‘一滴汽油一滴血’之口号”,[2]就如血一样的贵重。要坚持抗战,确保军需民用物资的供应,就必须依靠自已生产,有些一时生产不了而供不应求的,就生产代用品。所以当时国民政府对生产十分重视,在《抗战建国纲领》的经济项内第一条就提出“经济建设,以军事为中心,同时注意改善人民生活。……扩大战时生产”。[3]在1938年3月30日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非常时期经济方案》中也指出:“故为前方物资计,亟应提倡生产。”为此,国民政府曾将许多重要的军需民用物资及其生产企业列为“指定之企业或物品”,予以重点扶持或控制。对于指定企业的复工、复业、迁移、增资,在资金扩充、材料供应、设备补充上,政府都必须帮助,并给予“技术之指导”。[4] 但是,现代商品的大规模生产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因此,要扩大生产必须首先发展科学技术,向科学要产品,向技术要产量。特别是许多工业品过去大后方从来没有生产过,这时要开发新产品、代用品,更需要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生产。为此,国民政府在大后方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致力于科学技术的开发。首先将东部沿海地区的重要科研机关和高等院校如中央研究院、北平研究院、中央工业试验所、中央农业试验所、经济部地质调查所、私立的黄海化工研究社、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和中央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复旦等著名高校内迁大后方。同时,先后成立了经济部矿冶研究所、国立中医药研究所、中国心理生理研究所,四川、西康、云南、新疆等各省的地质或地质矿产调查所、经济部地质调查所和中央工业试验所的西北分所、四川、广西两省的工业试验所和民办的西北研究社、海洋研究社等新的科研机构,以加强对大后方的科技开发。加上大后方原有的中国西部科学院、各有关省的地质调查所和工业试验所和四川大学等各高等学校,使大后方已拥有一支相当可观的科技力量。 为了全面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国民政府还先后颁布了《奖励工业技术条例》、《教育部订定之著作发明及美术奖励规则》和《专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和保护。 《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规定:“关于物品或方法首先发明者”,奖励“给予专利权五年或十年”;“关于物品之形状、构造或装置,配合而创作合于实用之新型者”,“给予专利权三年至五年”;“关于物品之形状、色彩或其结合而创作适于美感之新式样者”,“给予专利权三年”。在专利权年限内,如对‘原物品或方法再有新发明或新型或新式样时”,还可呈请“追加奖励”。这些奖励的“呈请权和专利权”皆可“让与或继承”。对于军工生产或军需物资方面的新发明新创造,如“于军事上有秘密之必要者”,按规定不予专利权,“但政府应给予相当之报酬”。[5]《教育部订定之著作发明及美术品奖励规则》规定:“自然科学;应用科学;工艺制造”的发明和人文社会科学著作、工艺美术作品一样,均可呈请奖励,已“获得专利证书”的“工业发明品”,[6]亦可呈请奖励。《专利法》则进一步将专利的最高年限由10年增至15年,并规定专利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其第81规定:“专利权受侵害时,专利权人或实施权人或承租人,得请求停止侵害之行为,赔偿损害或提起诉讼”。第83条规定:“用作侵害他人专利权行为之物,或由其行为所生之物,得以(依)被侵害人之请求施行假扣押,于判决赔偿后作为赔金之全部或一部”。第84条规定:“意图伪造或仿造、窃用他人呈准专利之发明,已为一切必要之准备者,专利权人、实施权人或承租人得请求制止其行为。”《专利法》还明确规定了被雇人员和雇用人对专利权享受的界限,规定“受雇人职务上之发明”,除非在合同契约上有明文规定,否则“其专利权属于雇用人”;“受雇人与职务有关之发明,其专利权为双方所共有”;“受雇人与职务无关之发明,其专利权属于受雇人”。但其发明如“系利用雇用资源或经验者,雇用人得依契约于该事业实施其发明”,[7]从而厘定了受雇人和雇用人与专利权的关系,避免在行施专利权时发生种种矛盾和冲突,有利于科学技术和专利事业的发展。 于是,在民国政府的积极提倡鼓励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努力下,抗战时期大后方的科学技术获得了较快发展,不仅使大后方的矿产资源得到了比较普遍的调查,先后调查勘探了后方煤、铁、石油、钨、锑、锰、铬、镍、铜、铅、锌、锡、铝、金、银、磷、硫、石膏、盐等二三十种重要矿产资源的蕴藏和分布,绘制了各省各种比例的地质和矿产分布图,而且开展了对各种工业生产技术和自然科学的研究,解决了许多工艺流程中的关键技术,开发了一大批新产品新技术,使过去许多西部甚至全国都不能生产或不能大批量生产的,如石油、坩锅、表用指针、热电偶式高温计、制革工业的辅助材料鞣料、黄血盐等等,这时不但能生产,而且能大批量生产了。有些产品质量已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如1929年广西平桂矿务局锡精炼厂所冶炼的精锡,“可超过美国市场标准”,“在国外市场能以创立特殊牌记”。云南锡业公司采用的加油结晶法、低熔法和加铝法炼锡都十分成功,精炼的滇锡纯度达到99.95%以上,创造了“世界火法纯度最高纪录”,使云南滇锡在1943—1944年间大后方锡业很不景气的情况之下,仍畅销美国市场,并且是“以黄金向我易锡”。[8]矿冶研究所的龙丕炎博士在1942—1944年间,先后进行了纯氧化铝提炼和用荷尔升热电解法提炼纯铝的试验,均获得成功,前者使氧化铝的成分达到99.75%,并取得了冰晶石副产品,后者所提炼的纯铝纯度达到98.88%,从而获得了两项专利,并获得了奖金,等等。像这样的新发明新创造而获得专利权的,在1938—1945年间先后有512件之多。平均每年有64件。而自1913年农商部依据《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正式实行专利制度以后,至1937年,其中除1931年情况不明外,其它24年间,总共才核准专利权281件,[9]仅及抗战时期8年间的一半多一些,平均每年才13件多。 而且这时大后方的基础理论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其中尤以数学研究的成果最为突出。在1938—1949年间先后发表数学论文计104篇,而且主要是在抗战时期完成发表的,也大多发表在西欧学术刊物上,而在1928—1937年的十年中,全国仅发表30多篇,[10]还不到抗战时期的三分之一。其中尚在筹备之中的中央研究院数学研究所在1942—1944年的三年之中即完成论文74篇。[11]华罗庚在抗战期间一人完成了20多篇论文和一部专著《堆垒素数论》。陈省身在微分几何学方面也取得了杰出成就,使“微分几何学进入一新时代”。在物理学方面,吴大猷在抗战爆发至1946年9月间,先后完成了17篇论文和《多原分子之结构及其振动光谱》专著1部,从而获得了中央研究院丁文江奖和教育部一等科学奖。张宗燧对理论物理学的研究也取得了卓越成就,有些并已“达到了当时国际先进水平”。 [12]此外,在古生物、地质力学和地球构造方面的研究也都取得了相当成就。 不过,当年大后方在科技开发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成就,但由于当时环境恶劣,条件艰苦和科研经费的奇缺,又严重地制约了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即以科研经费而言,在抗战初期,中央研究院每年的经费只有130万元,还不能足额发放,实际每年只发六三折,加上其它几个官办的科研机构,整个大后方官办的科研经费每年才二百数十万元,民营科研机构的研究经费则更少,全年总共才30万元,而国民政府的财政总支出每年却达16亿元,整个大后方每年的科研经费尚不到财政支出的千分之二。[13]而且炮火连天,经常遭受日机轰炸,物资紧缺,物价飞涨。抗战时期,大后方生活费用指数增加了103倍,工资却只增加7倍。广大科技工作者每月领到的只是混有糠壳、砂子的糙米,过着半饥不饱的生活,连许多著名专家教授都不得温饱。[14]这自然严重制约了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即使取得了这较大的发展,也主要是广大科技工作者为了支持抗战而忘我地劳动所获得的。 二 抗战时期大后方的科技开发,是在抗日战争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和战争环境下进行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一系列不同于以往任何时期的战时的特点。 首先就是服务于战争,一切为了抗战的需要,以利坚持长期抗战。自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中国以后,中国大片国土沦丧,中华民族便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挽救中华民族的危亡就成为全中国人民最迫切的首要任务,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也。这是当时中国最高最大的政治任务。其他一切工作都必须服从于抗战,并为抗战服务。正如《抗战建国纲领》中的教育纲领所提出的:“改订教育制度及教材,推行战时教程,注重于国民道德之修养,提高科学之研究,与扩充其设备”;“训练各种专门技术人员,与以适当之分配,以应抗战之需要。”[15] 由于大后方科技开发的目标是服务于抗战,以解军需民用物资生产中的关键技术,以应战时的急需,所以这时科技开发主要是以应用科学技术为主。1938—1945年审定的这512项专利都是应用科方面的。虽然这时基础理论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相对于应用科学还是稍逊一筹。即便是这时新开发出的黄鸣龙“还原法”和侯德榜的“联合制碱法”,在理论方面都有所创造,已列入世界先进行列,但仍没有超出其应用科学的范畴。前者是为了节省还原化学实验的成本,提高实验成果的有效成份,减少实验时间。后者则是为了就地利用四川井盐制碱,并提高盐的利用率,而将制碱和制造氯化氮的工艺流程结合一起,变两个各自独立的生产过程为连续一次的生产过程,从而减少了工艺流程,节省了成本,也避免了氯化钙废液的大量生产。 也正因为一切为了抗战,服务于抗战,使大后方的科技开发经常形成临时的应急任务,一旦形势变化,出现某种紧急需求时,便全力以赴,研制开发,以供需求。即如抗战爆发后,钢铁工业比较集中的东北、华北和上海相继沦陷,同时由于战争的关系而钢铁消耗日增,于是撤退到大后方的国民政府不得不加快发展大后方的钢铁工业,从而有了五顿小型炼铁炉、小型炼铁炉之标准炉喉和改良小型副产炼焦炉的设计制造。又如抗战时期,特别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日军封锁,大后方汽油奇缺,为了解决石油困难,许多厂商和科技人员一拥而上,制造石油代用品。有的用无水酒精代替汽油,因而发明了乾酒分馏去水法,循环连续式氯化钙法、抽取式酒精脱水掺合汽油法、竹制酒精法等多种制造无水酒精的方法。有的用植物油制造汽油,因而又发明了用桐油、菜油、木油、茶油、蓖麻油等原料裂解制造汽油、煤油、柴油和润滑油的技术和方法等等。 其次,科研机构和科技队伍的高度集中。大后方原本是全国科学技术最落后最贫困的地方,这时,由于战争的关系,东部沿海地区各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纷纷内迁至大后方,同时国民政府又在原有基础上成立了一批新的科研成机构,从而使大后方的科研机构和科研队伍高度集中,成为旧中国历史上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最集中的一个时期。虽然有的内迁机构本身很分散,一个单位往往分散在好几个地方,中央研究院十个所就分散在重庆、四川南溪、昆明、桂林良丰、贵阳、恩施、黔阳等地,北平研究院也分散在昆明、陕西武功、和上海(镭学、药物研究所直至抗战后期才从上海迁至昆明)。中央大学则分散在重庆、成都两地。但就内迁地点来说又大都集中在重庆、昆明、成都、西安、兰州等大城市周围。其中尤以重庆、昆明、成都周围最为集中。因为这些大城市本来就是原西部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对外交通比较方便,又远离战场,国防比较安全。重庆除北碚原有的中国西部科学院以外,抗战爆发后,中央研究院的生物、气象两研究所、中央工业试验所、中央农业试验所、经济部地质调查所、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中国自然科学社等许多著名科研机构、社团和中央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大等25所高校纷纷迁来。新成立的中国心理生理研究所也设在重庆,使重庆成为全国最大的高教、科研中心。连重庆北部的偏远小镇北碚,当年都集中了18个重要的科研和高教机关,成为大后方的“一大科学中心”。[16]昆明则有中央研究院的化学、工程、天文、数学等研究所、北平科学院的化学、物理、地质、生理、动物等研究所,后来 镭学和药物两研究所也迁来昆明。北大、清华、南开联合组建的西南联大,新成立的经济部矿冶研究所、国立医药研究所,加上本地原有的高校、科研机构,总数也不下一二十个。成都除四川本地的四川大学、华西协和大学、四川地质调查所、工业试验所外,中央大学的医学院、农学院和金陵大学、燕京大学、山东齐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等四所教会学校也都迁来成都,并与华西大学联合组建为华西联合大学。如此集中的教育、科研机构,有利于彼此间的合作,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发挥各自特长,优势互补,共同将大后方的科技开发推向深入发展。 第三,这时大后方虽然已建立了一系列新的科研机构,有些如经济部矿冶研究所也已取得了不少科研成果,但就总体而言,大都才成立不久,优势尚未形成。而内迁的科研机构和高校,虽然客居内地,有的甚至在偏远的小镇,往往一个单位分散在几个地方甚至数省,在迁移过程中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也损失不少,但大多都拥有国内一流专家教授,中央研究院有张玉哲、李四光、竺可桢、涂长望、王家楫、姜立夫、丁燮林等等一流著名科学家,北平研究院则有严济慈、赵承嘏、经利彬、李书华、刘慎谔等一批蜚声中外的著名科学家,以及李约瑟和斯丁赫文等外国通信研究员,队伍强大,仪器设备总的说来比较齐全,因此依然充当了大后方科技开发的排头兵,主力军。中央研究院依然“为全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17]十个研究所(1944年成立了植物所、并筹备成立数学、医学、人体人类学研究所)承担了国家许多重大科研项目,如工学所(原工程所)一所即承担了二三十项之多,其中仅金属方面就有镍钢、铬钒钢、高速工具用钢、低锰钢、锡锰弹簧钢料、磁性钢片、制钢绳用之拔丝钢条、特种铸铁、抗热钢、轴承合金等的冶炼研制,用国产原料自制药品对镍锌锡等有色金属之电镀和合金铸铁活塞涨圈热处理之研究等。此外还有各项玻璃工艺技术、纺织工艺技术、各项木材性能、调查、加工技术、耐火材料和其他各项工程技术的研究等。除个别项目当时还正在检验外,其他均已完成,硕果累累。各所抗战其间已完成、发表科学论文、报告都在数十百篇以上。其中地质所120篇,动物所110篇,气象所105篇,化学所46篇,……[18]有力地支持了抗战。 北平研究院为又一“国立学术机关,学理与实用并重。以实行科学研究,促进学术进步为其任务”,[19]内迁大后方后同样承担了大量的科研任务。至1942年11月,物理所已完成了显微镜、玻璃水平管的研制,中心磨园机之改良,微小温度系数石英振荡片之研究,用自然电流法对鲁甸乐马厂铅银矿、香杉菁黄铁矿和云南昭通褐炭矿的探测。化学研究所完成了对昆明附近16种泉水的成分分析、对各种木炭中炭酸钾、肥皂厂废液中甘油的提取等九大科研项目。动物所完成了对滇池食用螺蛳、淡水鱼类在空气中之抵抗力、云南蛇类之初步研究,并完成了对抚仙湖渔业、滇池鱼类产卵期及天然食料之调查,等等,并正在展开对昆明湖水之理化性质及其主要生物、云南淡水鱼的分类和云南爬行动物之研究,开展对于滇池、洱海浮游生物、云南淡水海绵、软体动物、滇池鲤鱼、鲫鱼等四种主要鱼类之产卵期的调查及其体重与卵种关系之研究,等等。[20] 其他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也多承担了许多科研项目,即便是民营的黄海化学工业研究社,自天津塘沽迁至四川犍为县五通桥以后,便积极投入到化学工业技术,其中尤其是发酵技术的研究,“并利用以为制药、制染料”,且“均已建厂制造”,[21]等等。所有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大后方科技的开发。 第四,抗战时期的科技开发还与产业界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各新产品新技术许多都产生于各产品的产业界。纺织机械技术的开发许多都源自纺织业界,制盐工业技术及其机器设备的改进大都产生于自贡地区的制盐业,冶炼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则许多也出自于各金属的冶炼厂,而电器产品及其机械技术的开发也大都产生于电器业界,资源委员会的中央电工器材厂、中央电瓷厂、中央无线电器材厂以及民营的华美电器厂、华生电器厂、中国兴业工司电器部。资源委员会所属的三大电器厂,在抗战期间曾获得二三十项电器产品技术专利。因为各产业界也都蕴藏着一支庞大的科技队伍,即各厂家的工程技术人员。他们都积极投入了大后方的科技开发,并且是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在抗战期间审定的这512项专利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由各厂家工程式技术人员发明改进的。如重庆恒顺机器厂工程师武沛就先后设计制造了自吸式二行程煤气机、差压引火内燃机、预热引火内燃机。亚细亚纺纱厂设计制造了亚细亚双面纺纱机,西安隆源纱厂设计制造了三快式纺纱机、陕西西北实业公司设计制造了金波轮纺纱机。万县造纸厂苏谔发明了方刀式电报盘纸切纸机、园盘式电报盘纸卷纸机,等等,数以百项,且都获得了专利权。[22] 而且这些工程技术人员大都处在生产第一线,对各工程技术、机器性能都已谙熟,充分掌握了其技术性能。对各产品的供求状况和产品开发的前景比较清昕,开发思路比较明昕。各厂商为了改进产品质量、提高产量、降低成本、生产代用品,也纷纷利用其科技人员研制新技术新方法,改进生产,因而开发了一系列新产品新技术。国民政府对各厂商的工程技术力量也比较重视,积极动员他们投入大后方的技术开发,曾“按各厂原有设备及技术程度,分别与(予)以充实及改进,令加速研制特种工业机器之制造”,有时也直接将政府所需产品“颁定规格,商定价格及数量”,由各厂商“视其本身之设备情形,分别承制”。[23]各厂商为承制政府所需物资产品或市场紧俏商品和代用品,也不断努力改进技术设备和工艺流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而使大后方涌现了一系列新技术新发明,推动了大后方科学技术的发展。 三 抗战时期大后方的科技开发对大后方以至整个中国的社会历史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是推动了大后方社会经济的发展。正如上文所说,抗战前西部的经济十分落后,约占全国领土面积三分之二,人口总数五分之一的西部地区,至1936年近代新式工厂才427家,经过抗战时期的数年开发,到1942年已增至2758家之多,增长了7倍以上,初步建立起重庆地区的综合工业区,川东沿江一带的水电、榨油工业区、湘西沅陵、辰溪地区的电力电器、水泥、煤炭工业区、广西柳州、桂林、全州一带的电力、纺织和有色金属工业区、川中岷江、沱江一带的化学工业区、贵州中东部地区的电力、水银、煤炭工业区、西康康宁、道孚一带的有色金属矿业区,昆明地区的电力电器、机械、金属冶炼工业区、陕西西安、宝鸡一带的电力、纺织工业区和甘、青二省的电力、石油工业区。[24]从而使大后方的工业产量迅速提高,电力从1938年的7362万度逐年增加到1945年的19669万多度,增长了1.5倍以上。煤从1938年的470万吨增至1943年的662万吨,增长了40%,汽油、煤油、柴油则完全是从无到有,1944年已能生产汽油404.6万加仑,煤油216万加仑,柴油15.5万加仑。生铁和钢分别从1938年的5000吨和900吨,逐年增加到1942年的96000吨和18234吨,分别增长了18倍和19倍以上。[25] 同时,大后方的科技开发也迅速帮助各厂商转变了经营方向,由原来在和平时期为社会各界服务的经营方向转而为抗战服务,为抗战提供必须的军需民用物资,从而使大后方的经济很快走上战时规道。即如各机器制造厂原来都是制造各机器设备、工具机及其配件,或从事机器设备的维修,这时通过技术开发,转而生产军工武器了。在抗战前,西部各军阀的军事武器几乎全部依赖进口,抗战时期至1938、1939年间,大后方已能每天制造30万枚手榴弹、7万枚迫击炮弹、7万枚各式炮弹、炸弹的引信、6000余枚飞机炸弹、1000套机枪零件、30余万把大小园锹、20余万把大小十字镐、1000多个水雷引信、500万个军用扭扣,以及陆军测量仪、军用炮表、子弹机等生产能力。[26]同时也通过新技术使桐油等各种植物油裂变为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将酒精变为液体燃料,大大提高了锑、钨、锡、铝的冶炼技术和其他各种矿产品的洗选和冶炼技术,不仅克服了大后方的汽油等能源供应的困难,使锑、钨、锡、铝的纯度大大提高,达到甚至超过了国际市场的标准要术,保证了战争年代对外易货贸易的供货需要,也大大提高了煤炭炼焦的质量,使之合于钢铁和各有色金属的冶炼要求,提高了钢铁和各有色金属的产量,确保了大后方这些基本金属品的供应,等等。总之,大后方的科技开发都大大提高了工农业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初步实现了各军需民用物资的供应,为坚持长期抗战,并最终取得抗战胜利,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质保证。 第三,抗战时期大后方的科技开发也充分表达了包括各高等院校的教师和工厂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内的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崇高爱国主义精神。抗战爆发以后,他们为了支援抗战,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纷纷背离家园,一路颠沛流离来到大后方,有些归国留学生还抛弃了国外的优厚工资待遇和舒适生活。可他们在大后方过的却是半饥不饱的生活,连许多著名的专家教授科学家都“不得一温饱”。[27]有的靠变卖衣物图书过日。大后方的工作条件也十分艰苦,仪器设备简陋,图书资料不全,资金匮乏,还经常遭受敌机轰炸,有时不得不搬到防空洞里做实验。可他们仍安之若素,甘之若饴,依然孜孜不倦地专心研究探索,开发出一个又一个的新产品新技术。正如黄鸣龙当年从德国回来到大后方之前给任鸿隽的一封信中所说:“弟此次归来,立志为国服务,待遇多寡不置念。况困难时期,更不当论薪资厚薄。”[28] 充分表达了他献身祖国的崇高品格。 第四,锻炼了科技队伍。大后方艰难的生活,艰苦的工作条件,虽然给广大的科技工作者带来了许多不便,影响了科技开发的进一步发展,却也锻炼了他们的意志,坚定了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使广大科技工作者树立了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刻苦钻研的工作精神。从而也为解放以后的新中国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科技工作者。抗战胜利以后不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打败了蒋介石发动的内战,迎来了新中国的成立。这些科技工作者后来又大都成为了新中国的科技骨干,担负起建设新中国的科技重任,在全国解放初期百废待举的艰难条件下,他们发扬了抗战时期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克服了重重困难,战胜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封锁,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为祖国四个现代化的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 然而,虽然抗战时期大后方的科技开发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坚持长期抗战作出了贡献,在中国现代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但仍具有自身的局限性。首先就是当年大后方的开发主要是为抗战服务的,为抗战生产急需的新产品新技术。 当然,在大敌当前,中华民族存亡所系的关键时刻,抗战利益高于一切,理应一切从服从于抗战,想抗战之所想,急抗战之所急,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当抗战进入相持阶段以后,日军进攻的势头已得到扼制,战争已明显表现出长期进行的时候,就必须同时兼顾到大后方整个国民经济的建设,把服务于大后方国民经济的任务同时也提上科技开发的日程。当然,国民政府当时在主观上也已意识到这一点,在《抗战建国纲领》和《非常时期经济方案》中也提出:经济建设在以军事为中心的同时,也应注意改善人民生活,“后方民众之日常生活所必须,亦应由国内设法供应,”[29]但在实际执行中并没有完全做到,而是偏重于军事国防工业和重工业,忽视了民生日用工业,规定国防和大中型重工业由资源委员会专门经营。在资源委员会的经营方针中,也“首先注重电力工业,为发达一切工业的动力。其次,建立机器及电器工业,举办基本化学工业、冶炼工业、开发煤矿和石油矿藏等等”。[30]所以在整个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曾先后拟订了《资源委员会西南各省三年国防建设计划(1939——1941年)》、《国防工业战时三年计划纲要(1941——1943年)》,而没有制订过一个整个大后方的国民经济建设计划。虽然国民政府也曾拟订了一个《资源委员会协助民营工业三年计划(1940——1942年)》,但究其内容仍然是民营工业中有关国防的钢铁、机器制造、电力、化工、纺织、五金材料等行业的厂商,而很少一般民生日用的工厂企业。所以当年大后方也大多注重国防和重工业方面的科技开发,对于一般民生日用工业的科技开发则重视不够。在抗战期间审定的512件专利中,机械工具,电力电器、化工、矿冶等国防重工业和交通方面的即有345件,占三分之二强,而家用器具、印刷文具和其他民生日用方面的仅167件,不到三分之一。这自然影响到大后方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使之缺乏发展的后劲。所以加上其他种种原因,到抗日战争的中期以后,大后方的经济便开始衰落,抗战胜利以后,更是一落千丈。 其次,正因为大后方的科技开发缺乏全面规划,因而也缺乏全面的组织协调,经费匮乏。虽然经济部、资源委员会和军政部门在军工武器、汽油能源等紧急物资、对外易货贸易所需物资的技术开发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组织协调,但对一般的民生日用品,就很少过问了,许多都是各厂商为了供应市场、扩大生产、降低成本、开拓市场、自行研发的,科技开发的经费也是自行解决。只有科研机关、高等院校和资源委员会所属工厂企业才有专项科研经费,而且十分有限。即使如中央研究院这样的全国最高学术机关,1942年包括总部和11个研究所在内的全部经费才二百多万元,平均每个研究所才十余万元。[31]这自然要影响到科研工作其中特别是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展,影响到科技开发的质量和层次的提高,所以大后方的科技开发虽然数量不少,但重大发明创造不多,绝大多数的专利都是技术上的改进,采用新型制品。所以又有人说:“抗战时期,是纯粹科学的严冬”。[32] 第三,抗战时期大后方的科技开发也主要是依靠内迁各科研机关和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各内迁工厂的工程技术人员。大后方本地的科技力量十分薄弱。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虽然也注意到大后方科技人员的培养,在1939年《教育部第二期战时教育行政计划》曾提出:“专科以上学校注意战时教程,培养军事工程技术及医药救护人材,并于必要时特设专修科,以应急需”,并“划定区域统筹设置农工商医等独立学院及专科学校,以应当地社会生产之急需”,[33]在大后方培养了一批人才。但人才培养需要有一个过程,所谓“十年树人,百年树林”。直到抗战胜利,大后方本地的科技人才尚未成长壮大。随着抗战胜利以后各内迁科研机关、高等院校和内迁工厂的复员,这些科研人员、专家教授和各工程技术人员也都纷纷撤离,回归沿海各省市,使原先属于大后方的西部又回复到过去科学落后的状态了。 注释: [1] 史全生主编:《中华民国经济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19页。 [2]《十年来之中国经济(1938—1947年)》,中华书局1948年版,上册H1页。 [3]《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5辑第2编,政治(一)第152页。 [4]《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五)第1、13页。 [5]《国民政府抄发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的训令》,1939年4月,国民政府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6]《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教育(一)第55—57页。 [7]《国民政府公布专利法的训令》,1944年5月,国民政府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8]《十年来之中国经济(1938—1947年)》上册K10页、G10—11页。 [9]《十年来之中国经济(1938—1947年)下册T6—8页。 [10] 史全生主编:《中华民国文化史》下,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版,第1441页,。 [11]《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教育(二)第648页。 [12] 史全生主编:《中华民国文化史》下,第1442、1444页。 [13] 任鸿隽:《抗战后的科学》《东方杂志》第37卷第13号,1940年7月。 [14] 李约瑟:《战时中国西南部科学之发展》,《新中华》杂志复刊第3卷第12期,1945年12月。 [15]《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政治(一)第15页。 [16] 史全生主编:《中华民国文化史》下,第1136页。 [17]《国立中央研究院及所属各所概况表》,1942—1943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8]《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篇,教育(二)第647—658页。 [19]《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5辑第1篇,教育(二)第1366—1367页。 [20]《国立北平研究院科研工作概况报告表》,1942年11月17日,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1]《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教育(二)第601页。 [22]《十年来之中国经济(1938—1947年)》下册,T13—16页。 [23]《十年来之中国经济(1938—1948年)》上册,F9—11页。 [24]《十年来之中国经济(1838—1947年)》下册V31—32页。 [25]《十年来之中国经济(1838—1947年)》下册V35、49—55页。 [26]《十年来之中国经济(1938—1947年)》上册,F9页。 [27] 吴大猷:《回忆•序》,(台)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4年。 [28] 中央研究院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9]《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五)第1页。 [30]《十年来之中国经济(1938—1947年)》上册A19页。 [31]《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教育(二)第633—647页。 [32] 陈遵妫:《抗战期内我国的天文界》,《东方杂志》第39卷第1号,1943年3月。 [33] 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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